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十、人里面如此穿上衣服的属灵事物使他能作为一个理性和道德之人,因而作为一个属灵的属世人活着
ISB12.从上面所确立的原则可以推出这一结论:灵魂穿上一副身体,就像一个人穿上一件衣服一样。因为灵魂流入人的心智,通过心智又流入身体,并携带它不断从主所接受的生命,从而间接把生命转入身体,在那里通过最紧密的结合可以说使身体活着。从这一点和上千个经历见证明显可知,属灵之物与物质材料结合,如同活力与死力结合,使人说话理性、行事道德。
表面上看,好像舌头和嘴唇出于自己里面的某种生命说话;胳膊和手以同样的方式行动;但正是本身属灵的思维在说话,同样属灵的意愿在行动,各自通过自己的器官如此行,这些器官本身都是物质材料,因为它们取自自然界。事实的确如此,这一点会显现在白昼之光下,只要考虑到这种情况:从言语中除去思维,嘴巴不就立刻哑了吗?同样,从行为中除去意愿,手不就立刻停顿了吗?
属灵事物与属世事物的结合,以及由此而来的生命在物质材料中的表现,好比干净海绵里的丰盛葡萄酒,也好比葡萄里甘甜、待发酵的葡萄汁,还好比苹果里的美味果汁,又好比肉桂的芳香。包含所有这些事物的纤维是物质材料,它们本身既没有味道,也没有气味,而是从它们里面和之间的液体中获得味道或气味;因此,如果你挤出这些汁液,它们就成了死的纤维丝。如果生命被拿走,身体器官也一样。
人凭属灵事物与属世事物的结合而变得理性,这一点从他思维的分析过程明显看出来;他出于同样的原因而变得道德,这一点从他行为的优雅和举止的得体明显看出来。他凭通过天堂从主接受流注的官能而拥有这些,天使天堂是智慧与爱、因而理性与道德的真正居所。从这些事可以看出,在人里面结合的属灵之物和属世之物使得他作为一个属灵的属世人活着。他死后以一种既相似又不相似的方式生活,原因是,那时他的灵魂会穿上一副实质身体,就像在世上穿上一副物质身体一样。
许多人以为,心智的感知和思维因是属灵的,故无需外物或赤裸裸地并且不通过有机组织形式流入。然而,做这种梦的人没有看到头部的内层,在那里,感知和思维就在自己的起始中;他们不知道脑在那里,而脑是由灰质和白质,连同腺体、脑室、隔膜,以及把它们都围绕起来的脑膜和脊膜交织构成的;他们同样不知道,一个人的思维和意愿是理智的,还是疯狂的,取决于所有这些器官是处于健全的状态,还是处于扭曲的状态;因此,他的理性和道德取决于其心智的器官结构。因为没有用来接受属灵之光的有机组织形式,就没有什么东西能论及人的理性视觉,就是理解力,或说人的理性视觉,即理解力就是一种抽象的虚无,就像没有肉眼,就没有什么东西能论及属世视觉,或说属世视觉就是一种抽象的虚无;其它例子也一样。
ISB1.关于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或一方进入另一方,或一方与另一方一起的运作,有三种观点和传统看法,它们都是假设。第一种被称为物质流注,第二种被称为属灵流注,第三种被称为前定和谐或预定和谐。
第一种,就是所谓的物质流注,来自感官的表象和由此而来的谬误,因为表面上看,好像影响眼睛的视觉物体流入并产生思维;同样,影响耳朵的言语流入心智,并在那里产生观念;嗅觉、味觉和触觉也一样。由于这些感觉器官首先接受从世界流入它们的印象,而心智看似根据这些器官所受到的影响而进行思考和意愿,所以古代的哲学家和经院学者便以为流注源于这些器官,并进入灵魂,从而采纳了物质流注或属世流注的假设。
第二种假设被称为属灵流注,来源于秩序及其律法,有些人也称它为偶然流注。因为灵魂是一种属灵物质,因而更纯粹,是在先和内在的;但身体是物质的,因而更粗糙,是在后和外在的;按照秩序,更纯粹的流入更粗糙的,在先的流入在后的,内在流入外在,因而属灵之物流入物质之物,而不是反过来。因此,按照秩序,进行思考的心智根据眼前的物体在眼睛上所引发的状态而流入视觉,心智也随意处理这种状态;同样,进行感知的心智照着言语在耳朵上所引发的状态而流入听觉。
第三种假设被称为前定和谐或预定和谐,来自推理官能的表象和谬误;因为心智在进行运作时与身体一起、同时随着身体行动。然而,一切运作先是连续的,然后是同步的,连续运作是流注,同步运作是和谐;例如,当心智先思考,然后说话时,或当它先意愿,然后行动时;因此,确立同步之物,却排除连续之物,这是推理官能的一个谬误。关于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除了这三种观点之外,不可能构筑出第四种观点,因为要么灵魂作用于身体,要么身体作用于灵魂,要么两者同时不断作用。
758.启18:3.“因为各族都喝了她邪淫烈怒的酒。地上的君王与她行淫”表他们颁布恶毒的信条,这些信条都是对圣言良善和真理的玷污和亵渎,被灌输给凡在受他们统治之国中出生并受教育的人。这些话就表示这一切,这一点从前面的解释明显看出来(631,632,720,721节);那里有类似的话,无需在此赘述;仅说明耶利米书中也有类似论及巴比伦或巴别的话:
巴比伦素来是耶和华手中的金杯,使全地沉醉,各族喝了她的酒就癫狂了。(耶利米书51:7)
还有:
巴比伦必令人嗤笑,他们火热的时候,我必为他们设摆酒席,使他们沉醉,好叫他们快乐,睡了长觉,永不醒起。(耶利米书51:37,39)
他们所喝并沉醉的“酒”表示他们的信条;至于这些信条何等恶毒,可参看前文(753节)。其中就有这么一个恶毒信条:他们照其信条所做的行为通过将主的功与义转录到这些行为、从而转录到自己里面而产生功德;然而,仁的一切和信的一切,或一切良善与真理,皆来自主;凡来自主的,在接受者里面仍旧是主的。因为凡来自主的,皆为神性,这神性永远不可能变成人自己的。神性能在人里面,但不在他的小我或统我(proprium)里面,因为人的小我或统我(proprium)无非是恶;因此,人若将神性之物据为己有,当成自己的,不仅玷污它,还亵渎它。来自主的神性极其敏感地与人的小我或统我隔离,并被提升在它之上,绝不会浸于其中。但由于他们已将主的一切神性转到自己那里,从而据为己有,所以它在降下的时候,就像从系柏油的源泉流出的柏油水。这个信条就是如此,即:称义才是真正的成圣;他们的圣徒本身是神圣的,而事实上,唯有主才是神圣的(启示录15:4)。关于行为中的功德的详细内容,可参看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新耶路撒冷及其天堂教义》(150-158节)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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